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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法規

          多家醫院因醫保勸危重病人出院 豈有此理?

          來源:環球醫學編寫    時間:2016年01月07日    點擊數:    5星

          日前,一條題為《醫生為什么趕你出院,因為你是醫保病人?》的網帖廣為轉發,引起熱議。文中稱現在的醫保政策會導致醫生不得不推諉重病醫?;颊?。帖子一出,立刻收獲10萬以上閱讀量,有醫生朋友轉發評論稱:“深有同感。”醫保政策是如何規定的?為何會導致醫生不敢收治、推諉、趕走重癥醫保病人?

           

          市民有話說

           

          上述帖中直指“現時醫保政策會導致醫院重病人收得越多,虧損越多,虧損了甚至要扣醫生獎金。治療重病人本來就非常操心,醫生累死累活救了病人,結果還要被扣獎金,等于自己貼錢給患者治病,你說換了誰愿意收重病人?”

           

          “帖子中說到的被‘趕出院’的情況,我父親就遇到過。”近日,廣州市民許小姐稱,她56歲的老父日前患肝癌,到荔灣區某三甲醫院就診,住院10多天時,被告知醫保定額用完了,需要轉院。老人隨后被轉院至廣州醫科大學荔灣醫院和市中醫醫院,“每次可報銷部分近2萬元時就有醫生勸我們出院。”許小姐說,第一次醫院催促他們轉院時對他們說:“因為醫保政策對單次住院醫保費設置了上限,超過了不能報銷。”醫生還叮囑他們,轉院出去后,等過10多天有床位還是可以再轉進來的。并稱“醫院也很難做”,要求家屬不要拖太久。

           

          許小姐說,惠民的醫保政策因“限額”變了味,“為了享受醫保,病人及家屬就要如此顛簸于醫院之間嗎?”許小姐說,不僅三甲醫院,二甲醫院也會有這樣的要求。父親彌留之際,在每家醫院住夠10多天,家屬們都要分出精力不停“找下家”,以免臨時被醫院“勸退”時中斷了治療。最后是在頻繁轉院中,病重過世,這也是她的一塊心病。

           

          許小姐的經歷其實不是孤例,不少有過住院經歷的醫保病人都曾“被轉院”,廣州不少媒體也曾報道過相關情況。不少需長期留醫的病人每隔約15天就會轉一次院。有的病患不得不在多家醫院中輾轉奔波,不僅不利于病人接受治療,家屬也被折騰得吃不消。

           

          醫保局負責人回應

           

          “帖子內容、醫院以醫保政策為由‘趕病人’是站不住腳的。”對此,廣州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醫保中心從未對每個病人住院的天數、每次花費進行限制。

           

          上述負責人介紹說,每年醫保中心都是按照醫院的等級、服務量及往年費用支出等劃定醫??傎M用并撥付給對應的醫院。全年所有的費用與住院人次拿來平均,按照概率,是很接近次均費用的。“但是因為次均費用是一個個組成的,醫院往往會盯住某個人的人次,來考慮這個病人是高了還是低了,與病人說的時候,就說醫保局才給了這么點定額。這種做法顯然是不對的,但很具有欺騙性。”

           

          該負責人進一步指出,在實際操作中,醫院拿了醫保的總額度后,還會將額度分攤到各科室,“如把這筆錢拆分到每個科室,醫療費用高的科室可報銷金額大,其他科室依次遞減,甚至具體到每個病人,就可能會導致部分病人被‘勸離’醫院現象??剖揖蜁轴t保定額做得不好。”對于醫院內二次分配定額造成個別科室定額不夠用的情況,“歸根到底還是醫院管理要負主要責任。”

           

          至于帖子中說到“如果醫院危重疑難病人多,就會導致總額超支,看越多虧越多”的情況,該負責人回應稱這部分病人醫保另外有考慮到,醫院絕對不能找醫保借口推諉病人。

           

          據介紹,當危重病費用很高、病人數多時,確實比較容易超定額,但醫保有措施來應對,并非完全“一刀切”。如果某個病例這次住院發生的費用超過了次均定額四倍以上時,醫保會按照大額病例,按項目報銷,“醫保審核認為診療是合理規范時,都會結算,當然實際操作過程中,會扣下1%~2%費用,因為總體上會有不合理的因素,醫院應該得到的費用是拿得到的。”上述負責人說,“所以,醫院絕對不能以醫保政策這個理由來拒收危重病人的”。

           

          該負責人還補充道,有的疾病是目前的醫療技術無法根治的,經過醫院合理合規的治療,病情穩定達到出院標準、或沒有進一步有效治療的,按診療規范規定可以出院的,醫院也有權為參保病人辦理出院或視情況為參保病人辦理轉院手續轉至下級醫院繼續康復治療,“這類情況下,醫院和醫生有責任勸病人及時出院,參保病人和家屬不應以家庭照顧成本高等其他原因要求繼續住院診療,以免造成對有限醫療資源的過度占用。”

           

          該負責人還透露,為防止醫保資金被濫用,過度醫療的發生,廣州市醫保局也會對醫院報過來的住院費用清單,加強審核監控,“目前我們也在做一個智能審核系統,嚴格控制醫保不合理支出。”

           

          在被問及胃癌、肝癌甚至一些危重病人是否有住院天數、費用限制時,負責人說:“沒有。醫保從來沒有規定說住夠多少天病人就必須出院。費用、天數、什么病也沒有規定。”

           

          每一種支付方式都有它自己的優勢與弊端,都離不開醫療服務提供方—醫院和醫療服務需求方—患者的充分理解、支持、配合。如按服務項目付費這一支付方式在調動醫療機構積極性、滿足參?;颊叩姆招枨蠛痛龠M醫療技術進步等方面的效果較好,但醫療機構如不能規范診治、合理醫療,尤其在“以藥養醫”、“以檢查養醫”等利益鏈條未被切割的當前醫療環境背景下,就容易導致過度醫療、濫用藥品等弊端發生,極易引起醫療費用不合理過快上漲。而按定額標準付費這一支付方式在促進醫療機構主動控制服務成本、減少過度服務行為等方面的效果較好,但卻可能存在醫療機構為節省成本而減少醫療服務或者推諉病患等現象發生。

           

          總體上來看,醫保是新醫改的組成部分,醫保的很多問題僅靠醫保制度改革本身解決不了,必須通過整體推進“三醫”聯動來完成。醫保部門與醫療服務機構、藥品生產銷售企業之間要構建相互合作的伙伴關系而不是利益之間的博弈關系。建立相關各方之間的談判機制,這是解決上述問題的一個關鍵。同時,特別要防止形成福利化的傾向,因為醫保的保障能力是有限度的,不宜過度提高。在城鄉醫保方面還是要進一步推進制度整合、政策統一,逐步實現管理體制的整合。

           

          醫療保險制度不應僅僅是籌資工具、分散疾病風險的工具,它應該成為整個醫療衛生體系里很重要的調節資源分配、引導醫療機構提供更加高效、優質服務的工具,進而發揮制度的協同作用。

           

           

          (環球醫學編輯: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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